向教育局呼籲:救救孩子

(續昨)我曾經報道過:美國麻省中部一家寄宿學校被家長告進了法院,起因是一個12歲的學生被學校中異常強勁的Wi-Fi信號導致生病。這個孩子代號「G」,被醫生確診為「電磁輻射超敏反應綜合症」(EHS, Electromagnetic hypersensitivity Syndrome)。訴狀顯示,在2013年,「G」就讀的Fay School(Southborough)引進了一套強勁的Wi-Fi發射設備,壠用一段時間之後,「G」開始有一系列症狀,包括頭痛、惡心、流鼻血。「G」的父母要求學校減弱Wi-Fi發射信號,或者轉用有線系統,另外追討美金$250,000賠款。
「G」的醫生Dr. Jeanne Hubbuch是美國有名的環境醫學專家,寫給學校一封信:「暴露在Wi-Fi中會影響細胞,雖然危害人類健康的程度還屬於未知,但已經確認孕婦和孩子屬於高危,因為胎兒和孩子的腦組織比較容易受影響,頭蓋骨也比較小和薄。每一個人不一樣,有的人會更容易被電磁波影響。」
這篇報道又提及,由於Wi-Fi影響健康的證據十分充足,很多歐洲國家都不允許或有限制地允許學校和圖書館裝這種帶有輻射的電子設備,這種電磁波不會令體溫上升,但並不等於對健康沒有影響。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專家證明長期受Wi-Fi與手機的影響,有可能破壞兒童細胞的基因DNA,這破壞可能無法逆轉,代代遺傳,我再三呼籲香港教育局認真參考這些研究報告,盡早採取安全措施保護下一代。(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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