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昨)當一個人已經一無所有,沒有家,沒有財產,如果再加上沒有自由,也看不到明天,是否應該自殺?到了這個地步,作為人還剩下甚麼?比起動物,我們的人性中還剩下甚麼?
人生的路很難走,但以下的分享,可能會給我們巨大的啟發。(原文作者:Emily Esfahani Smith)
1942年9月,著名猶太精神病學和神經學專家維克多‧弗蘭克,連同他的妻子和父母,一起被納粹押送至集中營。三年後,他作為「囚犯119104號」死裏逃生,但他懷有身孕的妻子和大部分家人卻早已不在人世。
1946年,他把集中營的經歷整理成書,名為《生命的意義》,書中他總結了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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